拼音bèi gào rén
注音ㄅㄟˋ ㄍㄠˋ ㄖㄣˊ
词性名词
1.在刑事案件中,如果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罪或者犯较重的罪,就应当作出无罪或者罪轻的判决,这就是所谓“罪疑惟轻”的原则。
2.经过法庭教育,被告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罪行,接受审判是罪有应得,并表示认真接受改造,重新做人。
3.据其介绍,现行律师法是2008年最新出台的,当时已明确在其中规定,律师担任辩护人的,有权凭“两证一书”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
4.另一方面,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,若因证据获得的程序的不当性而被宣告无罪,暴露无遗的社会危害性又与我国打击犯罪的精神相悖,负面影响是可想而知的。
5.自证无罪权应当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,它区别于辩护权、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。
6.法院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洪亮有期徒刑5年。
7.宣判完毕后,审判长宣布闭庭,将被告人***带出法庭。
8.刑事缺席审判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,公诉方和辩护人到庭,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审判活动。
9.被告人包来旭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,辩解其因旧疾复发意欲轻生,又对社会不满,故以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。
10.被告人陆某系某市信用社运钞车随车业务员,其岗位职责是“往来帐单”传递及运钞车行驶途中的安全保卫。